北部出發
行程介紹
Itinerary introduction

飯店介紹
Hotel introduction

列車班次
Train frequency
| 出發 日期 |
出發 時間 |
出發 地點 |
抵達 地點 |
車次 |
|---|---|---|---|---|
| 6月14日 | 07:00 | 台中 新烏日站 |
台東車站 | EMU3000 |
| 6月15日 | 15:00 | 台東車站 | 台中 新烏日站 |
EMU3000 |
每日行程
Daily itinerary
| 第一天 | |
|---|---|
![]() |
台中新烏日火車站集合/台鐵專列火車/預計 07:00-08:00 出發 → 沿途風光~預計 11:30-12:30 抵達台東火車站 → 午餐 → 阿美民俗村 AMIS 旮亙樂團演出、哨笛手作樂器 → 三仙台風景區 → 飯店享用自助晚餐 |
| 06:30-07:00 | 台中新烏日火車站廣場集合~熱情領隊接待~展開台東三天二夜。 |
|---|---|
| 07:00-08:00 | 台鐵專列 行駛時間約 4.5 小時抵達台東火車站後~搭乘台東遊覽車分路線遊玩。 |
| 07:00-08:00 | 台鐵專列 行駛時間約 4.5 小時抵達台東火車站後~搭乘台東遊覽車分路線遊玩。 |
| 13:40-15:30 | 【阿美民俗村 旮都瑪樣遊程】AMIS 旮亙樂團演出、哨笛手作樂器 DIY 製作走訪這裡,可看出阿美族特有的居住文化,除了阿美族特色建築外,遊客在此還可進行拉鞦韆、射箭及竹炮等阿美族文化體驗,還有「Amis 旮亙樂團」定點表演:舞蹈歌唱、打擊樂器、排笛、鼻笛等,歡迎一起來唱跳。 |
| 16:00-17:00 | 【三仙台風景區】三仙台是由離岸小島和珊瑚礁海岸所構成,島上奇石分布,其中有三塊巨大的岩石,傳說呂洞賓、李鐵拐、何仙姑曾登臨此島,因而得名。三仙台的八拱紅色跨海步橋,宛如一條巨龍伏臥海上,銜接三仙台和本島,氣勢壯觀,已成為東海岸極為著名的地標。 |
| 18:00-19:30 | 今晚入住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享用酒店設施~ |
台東桂田喜來登飯店座落台東市區正氣路上,一座十六樓層高獨棟建築,地下 2 層,地上 16 層,佔地面積 1110 坪,總樓地板面積 8706 坪,設施擁有 300 間舒適客房、中西式餐廳、宴會廳、國際劇院、高樓層星空酒吧與三溫暖休閒設施一應俱全。獨樹於市中心的桂田飯店台東,一側可遠眺翠綠的海岸山脈另一側能欣賞壯闊的太平洋八方韻集薈萃著台東的人文商業,是台東的新地標也是讓心放鬆的地方
➊室內游泳池 ➋三溫暖 ➌多功能娛樂室
➍GYM健身房 ➎夜市鬧區隨意逛 ➏星級饗宴餐廳
享用許多活動設施
晚餐:飯店自助晚餐~晚餐後可散策前往台東夜市大街上~感受東台灣風情

|
|
早餐: 午餐: |
| 飯店 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 |
每日行程
Daily itinerary
| 第一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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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烏日火車站集合/台鐵專列火車/預計 07:00-08:00 出發 → 沿途風光~預計 11:30-12:30 抵達台東火車站 → 午餐 → 阿美民俗村 AMIS 旮亙樂團演出、哨笛手作樂器 → 三仙台風景區 → 飯店享用自助晚餐 |
| 06:30-07:00 | 台中新烏日火車站廣場集合~熱情領隊接待~展開台東三天二夜。 |
|---|---|
| 07:00-08:00 | 台鐵專列 行駛時間約 4.5 小時抵達台東火車站後~搭乘台東遊覽車分路線遊玩。 |
| 07:00-08:00 | 台鐵專列 行駛時間約 4.5 小時抵達台東火車站後~搭乘台東遊覽車分路線遊玩。 |
| 13:40-15:30 | 【阿美民俗村 旮都瑪樣遊程】AMIS 旮亙樂團演出、哨笛手作樂器 DIY 製作走訪這裡,可看出阿美族特有的居住文化,除了阿美族特色建築外,遊客在此還可進行拉鞦韆、射箭及竹炮等阿美族文化體驗,還有「Amis 旮亙樂團」定點表演:舞蹈歌唱、打擊樂器、排笛、鼻笛等,歡迎一起來唱跳。 |
| 16:00-17:00 | 【三仙台風景區】三仙台是由離岸小島和珊瑚礁海岸所構成,島上奇石分布,其中有三塊巨大的岩石,傳說呂洞賓、李鐵拐、何仙姑曾登臨此島,因而得名。三仙台的八拱紅色跨海步橋,宛如一條巨龍伏臥海上,銜接三仙台和本島,氣勢壯觀,已成為東海岸極為著名的地標。 |
| 18:00-19:30 | 今晚入住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享用酒店設施~ |
台東桂田喜來登飯店座落台東市區正氣路上,一座十六樓層高獨棟建築,地下 2 層,地上 16 層,佔地面積 1110 坪,總樓地板面積 8706 坪,設施擁有 300 間舒適客房、中西式餐廳、宴會廳、國際劇院、高樓層星空酒吧與三溫暖休閒設施一應俱全。獨樹於市中心的桂田飯店台東,一側可遠眺翠綠的海岸山脈另一側能欣賞壯闊的太平洋八方韻集薈萃著台東的人文商業,是台東的新地標也是讓心放鬆的地方
➊室內游泳池 ➋三溫暖 ➌多功能娛樂室
➍GYM健身房 ➎夜市鬧區隨意逛 ➏星級饗宴餐廳
享用許多活動設施
晚餐:飯店自助晚餐~晚餐後可散策前往台東夜市大街上~感受東台灣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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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午餐: |
| 飯店 台東桂田喜來登酒店 |
| 房型 | 品項 | |||
|---|---|---|---|---|
| 團費/房型 |
二人一室 |
三人一室 |
四人一室 每人團費 |
單人一室 每人團費 |
| 滿12歲以上 | 15000 | 14000 | 13500 | 20850 |
| 滿6歲-未滿12歲佔床 | 14200 | 13200 | 12700 | X |
| 滿3歲-未滿6歲不佔床 | 6900 | |||
| 滿1歲-未滿3歲不佔床 | 3500 | |||
| 未滿1歲 | 500 | |||
| ※ | 各路線房型及間數數量有限,請盡早報名以便客服人員作業。 |
|---|---|
| ※ | 如報名踴躍,名額將會依會員是否有付訂金及付訂金的順序,而優先分配。 |
《費用包含》
- 交通:台鐵專列自強號EMU3000來回體驗。
- 交通:台東當地遊覽車巴士三天。
- 服務費:台灣領隊、司機、隨團人員服務小費三天。
- 行程團費:行程上註明之全程食宿、門票及體驗等一切費用。
- 保險費:新台幣25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
《費用不包含》
-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酒類、私人購物費…等。
-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孩童與嬰兒說明》
- 滿3歲以上孩童皆包含行程三天餐食費用。
- 滿1歲-未滿3歲不佔床者,僅收取交通固定支出及綜合行政保險費用
- 不佔床者如需使用飯店餐食及設施活動,依各飯店規定,額外現場補足差額。
- 滿3~未滿6歲之孩童適用【不佔床】價位,每房限一位(不含飯店隔天早餐)。
- 滿12歲以上小孩等同【成人費用】。
《出團備註》
各位貴賓:
感謝您參加本公司台東地區團體,為了使您此行收穫更加豐碩,特將台東地區團體旅遊有關的訊息向您報告,盼能增加您對台東的認識,並做好行前萬全的準備。同時請您遵守下列事項,這是我們應盡告知的責任,也保障您的權益。
| ☆ | 本行程台鐵專列 538 座位名額,請會員踴躍報名。(將於出發日前七天給予行前說明資料) |
|---|---|
| ☆ | 車位編排原則為依會員報名之先後順序安排,若需調整座位請於出發當日自行與同車旅客協調換位。 |
| ☆ | 若小孩 1 歲以下均為【嬰兒價】,不佔車位,僅含保險及綜合雜支費用。 |
| ☆ | 此為專案報價,專案內容不使用恕不退費。《本團為優惠票差恕不退任何票差》 |
| ☆ | 飯店/床型無法指定,敬請見諒!座位亦無法保證其連續性,敬請配合。 |
| ☆ | 若飯店房間床型有指定需求,請於報名成立時備註說明或向客服人員需求,實際安排仍以飯店房況安排為主,無法接受者請斟酌報名。 |
| ☆ | 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如暈車藥、感冒藥、防蚊蟲液...等。 |
| ☆ | 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感謝您的配合。 |
| ☆ | 請於規定時間內準時集合,行程中如旅客因個人因素私自脫隊或集合不到,本公司不予退費。 |
| ☆ | 以上行程載明之車行時間僅供參考,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 |
| ☆ | 線上報名並非保證訂位成功,仍需以客服人員回覆確認為準。 |
| ☆ | 如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
| ☆ | 報名確認:本訂單經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需公會繳付保證金之規定外,並視同雙方同意簽署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敬請旅客先行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
| ☆ | 取消規定:本公司作業均遵依照觀光局相關規定,與旅客簽署旅遊契約書,詳細取消規訂請參閱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敬請見諒。 |
列車班次
Train frequency
| 出發 日期 |
出發 時間 |
出發 地點 |
抵達 地點 |
車次 |
|---|---|---|---|---|
| 6月14日 | 07:00 | 台中 新烏日站 |
台東車站 | EMU3000 |
| 6月15日 | 15:00 | 台東車站 | 台中 新烏日站 |
EMU3000 |
依交通部觀光局規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取消政策
詳細國內定型化契約內容請自行下載
下載連結:觀光局國內定型化契約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