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出發
適合出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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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紹
櫻花鉤吻鮭生態中心
臺灣櫻花鉤吻鮭生態中心是武陵地區遊客必訪的熱門景點之一,每年都有超過10萬人次前往展示館瞭解臺灣櫻花鉤吻鮭的保育成果
松林大道
沿著松林大道、柳杉步道漫步,二側有著高聳入天的二葉松、柳杉,別有一種靜謐之情
南谷花園賞鳥步道
位在武陵農場南谷區全長950公尺,途中有蟲鳴鳥叫及七家灣溪潺潺相伴,除了賞鳥外路上也種植著農場花卉,不同季節能欣賞到不同物種盛開,真是賞花賞鳥兩相宜
精選飯店
武陵富野渡假村
「武陵富野渡假村」由武陵農場耗資近四億,政府OT富野渡假村經營管理,具有多樣化房型、餐飲、會議、娛樂、SPA、藝文展示等設施。四季分明的武陵蘊藏著種類繁多的植物,以及蟲鳥魚獸等豐富的野生動物資源,山嵐水色、自然天成,並匯集了大甲溪上游山林與溪流的天然元氣,孕育出武陵地區盎然的生命力。
車內配備
Day 1桃園機場/台北/新竹出發→南山村休憩 / 武陵農場 / 南谷遊園生態導覽 / 茶園步道 / 農莊文物館 / 櫻花鉤吻鮭生態中心
抵達桃園機場後,將由專員舉牌接機前往武陵~!
南山村
南山村位於蘭陽溪上游左岸與其支流奴摩炭溪合流點西北方約二公里埤南台地之北端,海拔約一千二百公尺,為本鄉距離公所最遠之村落,亦為宜蘭縣與台中縣界之村落。地勢概為東向之急傾地,埤南台地一帶為平坦地,適於農耕,為本鄉最大的高冷蔬菜專業區。
武陵農場
武陵的春季為花的饗宴,滿山遍野的櫻花、梨花、桃花、蘋果花等花卉相繼綻放,奼紫嫣紅,散發淡淡幽香。夏秋為水果採收的季節,梨子、蘋果、水蜜桃鮮嫩欲滴。深秋楓葉紛紅舞動,初冬白雪覆蓋山頭,洋溢著北國的浪漫風情,令人流連忘返。氣候冬暖夏涼為孕育蔬果的絕佳環境,當地出產的水果、蔬菜以及茶葉品質優良,廣受大眾歡迎,四季更迭風情迥異,以「春花」、「夏果」、「秋楓」、「冬雪」特色為人知曉。
南谷遊園生態園
藉由專業解說員活潑的導覽介紹,讓您在青山綠水的大自然懷抱下,同時能了解大自然生態之美
松林大道
中社觀光花市是中部地區唯一低海拔種植鬱金香成功的花市,透過冷藏等獨特技術,調節開花順序,每年一至三月共有十五萬株輪流綻放,只要在花期前往都可感受到鬱金香花海的美麗盛況,不用舟車勞頓出國,彷彿置身荷蘭異國,由於種植面積龐大,專業栽植的花卉朵朵綻放,不僅吸引愛花人士前來
南谷花園賞鳥步道
位在武陵農場南谷區全長950公尺,途中有蟲鳴鳥叫及七家灣溪潺潺相伴,除了賞鳥外路上也種植著農場花卉,不同季節能欣賞到不同物種盛開,蟲鳴鳥叫與潺潺溪水交織令人心曠神怡好不愜意
櫻花鉤吻鮭生態中心
臺灣櫻花鉤吻鮭生態中心是武陵地區遊客必訪的熱門景點之一,每年都有超過10萬人次前往展示館瞭解臺灣櫻花鉤吻鮭的保育成果;其中,最引人入勝的是模擬天然棲地的水族缸,可以近距離看到國寶魚在水中悠游的樣態。以「模擬自然溪流生態」為主要設計概念,於不同水深的展示槽,調整水流大小,再利用倒木、石頭擺放堆疊,營造出瀑布、深潭、淺瀨、緩流等溪流地形;並於岸邊栽種七家灣溪原生植物,如冷水麻、苔癬等
Day 2緩慢享用飯店早餐 預計11:00退房→桃山瀑布森林浴步道 / 雪山登山口 ~露營區欣賞風光
桃山瀑布森林浴步道
桃山瀑布名列全台六大瀑布之一,位於桃山之中,而桃山名稱的來由為遠看山形如桃子般。步道散發著松枝的清香,全程林蔭幽幽,彷彿是童話故事般森林裡的場景。 步道緩緩而上,沿途經過的武陵吊橋在秋日染上一片火紅,而橋下的台灣國寶「臺灣櫻花鉤吻鮭」正悠游其中;途中的觀景點景色遼闊,可遠眺桃山、雪山山脈,並可俯瞰武陵全景。
雪山登山口
「雪山登山口」顧名思義為攀登雪山線的出入口,也是武陵農場的最高點,設置有「雪山登山口服務站」,面對著無敵遼闊的天空與山景,即使是在夏天高山的溫度也相當舒適宜人,空氣都是涼爽的,緩緩步行之中已開始陶醉在這美景裡,這裡也是熱門絕佳欣賞日出的地點!
Day 3緩慢享用飯店早餐啟程 → 吉姆老爹啤酒廠
吉姆老爹啤酒廠
來自宜蘭員山的精釀酒廠,融合台灣在地元素進入啤酒內,桶陳系列酒款也是啤酒愛好者必喝之一。是台灣第一家推行精釀啤酒的觀光工廠。坐落在水的故鄉-宜蘭員山鄉,觀光工廠有可讓客人品飲從酒廠直接供應的新鮮精釀生啤,適合搭配精釀啤酒的美食,以及輕鬆舒適的品飲空間。
項目 | 每車 4 人同行 , 即可獨立成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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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 |
二人一室 |
三人一室 |
四人一室 |
大人 | NT$15000 | NT$14000 | NT$13500 |
小孩佔床 | NT$14200 | NT$13200 | NT$12700 |
孩童不佔床 | NT$6900 | ||
單人一室 | NT$20850 |
項目 | 每車 6 人同行 , 即可獨立成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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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 |
二人一室 |
三人一室 |
四人一室 |
大人 | NT$15000 | NT$14000 | NT$13500 |
小孩佔床 | NT$14200 | NT$13200 | NT$12700 |
孩童不佔床 | NT$6900 | ||
單人一室 | NT$20850 |
《費用包含》
1.交通:已包含車輛燃油費、過路費、停車費。
2.住宿:依行程內容已包含及含隔天早餐。
3.餐食:依行程列出已包含。
4.門票:依行程列出已包含。
5.服務費:已包含台灣導遊、台灣司機服務費(如覺得服務周到也可以酌給予鼓勵鼓勵)。
6.導遊及司機食宿均已包含,當地不需再額外支付。
7.保險:每位旅客500萬旅遊責任險暨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不包含法定傳染病之醫療險)
《費用不包含》
1.入境台灣相關個人機票、簽證。
2.農曆春節、台灣節慶連續假期之房差。
3.純係私人之消費,行程表內未載明之各項開銷酒類、洗衣、電話、電報及私人購物等。
《小孩團費與房型說明》
1.小孩佔床定義滿6歲-未滿12歲,旅遊期間計算年齡。
2.孩童不佔床定義滿3歲-未滿6歲,旅遊期間計算年齡。
3.幼兒需未滿3歲均酌收保險綜合雜支費用,共同分攤費用不包含成行人數內!
4.房型特殊需求如:一大床/相鄰房/連通房/高樓層/嬰兒三寶等,請提前告知我們,會盡量為您安排,但實際提供仍需以飯店回覆為準,恕無法保證。
飯店需求房型:
♦ 二人房 : 1張大床 或 2張單人床
♦ 三人房 : 1張大床+1張單人床
♦ 四人房 : 2張大床
♦ 嬰兒三寶 : 澡盆、消毒鍋、嬰兒床或床圍
《參團須知》
1.全包式小包團是高端旅遊 , 當地有專屬導遊和司機提供的服務,不合車 不併團 不進購物站,自由享受旅遊樂趣。
2.小包團均是獨立成團、量身訂做,全部團員都會是您自行揪的親友,不會與其他陌生人合併,只要機票自行訂好,出發日期可由您指定。
3.如逢表列飯店客滿時,本公司將建議您同級飯店替代。貴賓亦可自行選擇喜愛的飯店或該日期尚有空房的飯店,房差依實際房費增減。
4.報名流程:請加入官方客服聯繫,提供我們旅客護照影本(拍照即可),確認護照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自回程日期。
5.收到旅客名單之後,我們將先為您作業訂車及訂房,確認全數OK之後,滿意才會向您收取訂金。
6.請於訂金支付前務必確認所有貴賓都要參加!若部份貴賓尚未確定請暫勿支付,以免產生取消費用。
7.付訂後如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將依台灣旅遊定型化契約之取消規定辦理,敬請知悉。
8.付訂後在不影響交通及飯店的前提下 , 如需微調行程餐食和景點門票,請最遲於出發前21天前告知,以利作業。
9.我們將會在出發前10~15天提供您完整行前資料,並請您於出發前10天支付尾款款項。
10.出發前2~3天將會提供當團導遊資訊及聯絡電話,並會與您簡單電話行前說明提醒。
11.報名參加團體旅遊者,若屬重大殘、疾者、孕婦..等需特別服務者,報名前可先告知提供適合行程與配合事項之建議。若因未事先告知致無法成行時,需自行承擔衍生之用。
12.我們提供的是高端客製化小團,表列行程僅供建議參考,所有景點、餐食、飯店等細節均可依照貴賓喜好修改,包括行程天數亦可調整,由於每位貴賓需求不盡相同,敬請貴賓能仔細審酌各項行程安排,若有希望變更的部分歡迎隨時與我們討論,期能夠提供更符合貴賓期待的行程。
《出團須知》
1.餐食如遇季節關係或預約狀況不同,若有更改,敬請見諒
2.為了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景點先後順序將依導遊按照當時現場狀況安排為準。
3.餐食如遇季節關係或預約狀況不同,若有更改,敬請見諒。
4.行程各餐廳餐點菜色安排將因季節變化稍有變動~將以實際情況內容為主。
5.若因時令變化,季節時期賞景情況可能略有更動,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6.行程、餐食或住宿最終安排順序請以當團行前說明資料為準。
《訂購須知》
1.報名團體旅遊因有最低成團人數之故,依訂金人數達成該團成行。
2.報名訂購「待付款」者未於訂金繳交時間內完成付款,旅遊契約則尚未生效。
3.網站報名並完成繳交訂金、團費並簽約後,若有變更、取消等則依《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內容辦理。
4.若有因未預警之天候、路況或費用變動時,本公司保留對未繳付訂金或團費者之費用調整權力。
5.若取消訂購,將依觀光局之《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收取手續費如下:
◎出發日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取消者,收取手續費為旅遊費用10%
◎出發日前第11日至20日以內取消者,收取手續費為旅遊費用20%
◎出發日前第4日至10日以內到達者,收取手續費為旅遊費用30%
◎出發日前第1日至3日以內到達者,收取手續費為旅遊費用70%
◎出發當天取消、開始後到達或未通知不參加者,收取手續費為旅遊費用100%
6.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觀光局之《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為完成您訂購之商品,走走台灣須將必要的旅客個人資料交付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如訂房中心、保險業者、飯店等)進行作業,並
依規約課予配合之服務提供業者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原則處理旅客資料。相關法律政隱私權保護政策及個資聲明。
依交通部觀光局規定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取消政策
詳細國內定型化契約內容請自行下載
下載連結:觀光局國內定型化契約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